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4月25日上午,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机关党委和各室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安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小岗村和在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部分章节等内容。部分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参会人员围绕学习研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根本指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要传承弘扬小岗精神,坚守为民初心、尊重发展规律、坚持务实担当,精准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净化优化政治生态。要以坚强党性校准政绩观,把党性修养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
会议强调,要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形式轻实效”的误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彰显案件查办“惩”的威慑,又要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农村改革任务等“国之大者”,紧盯关键环节,提升监督效能,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始终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重点,立足实际、靶向发力,以苦战决心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力争群众满意。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境界,不断强化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精准监督和执纪执法能力,以实际行动诠释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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