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6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这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县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随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三)认真落实、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积极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务实的整改举措坚决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制度
(1)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制度。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0月16日及11月6日,局党组分别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制度,通过学习,使业务人员对以上法律法规有了全新的认知,使其准确掌握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切实提升招投标相关业务能力及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生动力。2024年11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是制定学习计划。2024年12月26日,制定了《凤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工程建设领域学习计划》,并按照学习计划严格执行;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素质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形成遵纪守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提升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素质,防范工程建设领域风险,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发挥主管监管作用
(2)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一是完善机制。及时修订完善《中共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对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重点工作,坚决遵守决策程序,按照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作出决定。2024年11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决策机制,涉及会议议题,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发言制度,保证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杜绝未充分讨论现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2月10日,组织业务人员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对“三重一大”及工程项目建设变更等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上党组会议流程,提高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及依法办事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3)落实“一岗双责”。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工程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2024年12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及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人员共同观看警示教育片《一刻不停歇Ⅰ》,教育大家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4.推动道路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4)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一是为进一步加大项目现场管理力度,我局针对重点项目成立项目办,目前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可控。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非收费公路项目不再以PPP模式实施。经排查,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均未采用PPP模式实施。
(5)“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现场进行巡查。
(6)健全行政许可。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滁州市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通过学习,业务人员熟悉了政策文件,项目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显著增强。二是目前我局已将年度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节点平台,及时跟进上传项目信息,通过大数据信息的整理与应用,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2024年以来,我局在建项目均已取得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手续,新增用地项目均已办理用地手续。
5.强化招投标环节规范管理
(7)规范进场项目。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0月28日我局召开了招投标领域专项学习会议,会上宣读学习了《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版)》等文件,通过这次学习,业务人员熟悉了政策文件,提高了思想站位,增强了业务能力。二是完善机制,举一反三。建立招标文件审查机制,印发了《凤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制度》,目前2024年度实施项目的招标工作均按照上述制度执行。经对近期实施的未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进行复核,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无应进场未进场交易情况发生。
6.加强合同管理
(8)合同履约。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调度工作,争取项目按期完工。如2024年3月,召开了G329改线工程(3-5标段)项目推进会;2024年7月,召开在建项目工程调度会。利用此类会议,对人员履约、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开展一次督查。针对项目确因非施工单位原因超期的,督促管理单位及时办理工期延长手续。二是完善机制。通过县工作节点平台,建立项目进度预警机制,对超工期完工且未办理手续的情况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单位违约责任,目前所有在建工程均未超工期。
(9)规范签订补充协议。一是加强前期项目谋划工作,在项目招标前与招标主管部门充分对接,合理制定付款方式。目前已由滁州市公共交易管理局根据招标环境实际情况统一制定付款方式。我单位均参照此方案执行。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0月23日我局开展项目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工作,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7.严格工程监管
(10)项目经理履职。一是我局组织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对投标履约人员的签到考勤记录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监督不力或隐瞒不报的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加强施工岗位职责落实,2024年12月10日针对在建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合同内人员履约,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对在建项目投标履约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
(11)规范监理单位履职。一是县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业主代表等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履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举一反三,对2024年交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排查表,对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员检查是否在岗、考勤记录等,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8.工程结算审核把关
(12)严格落实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一是2024年11月18日,组织开展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专项培训会议,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熟悉了项目清单控制价的编制流程及组成内容;二是梳理了2024年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清单,目前实施的重点项目控制价的税金收取均符合当年税率的规定。
(三)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9.落实巡察整改
(13)建议处罚及执行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整改。规范违约处罚程序,加强对被处罚单位违约罚金缴纳督办力度,对违约情况,经会议研究依照合同约定给予处罚后及时执行到位。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包含《工程建设违约处罚相关制度》,规定了处罚程序、执行措施、执行责任人,确保处罚规范,执行到位。
三、持续巩固拓展,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成果根基。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与警示教育,将整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剖析等形式,引导全体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持续巩固思想防线,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系统梳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将其转化为制度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以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整改成果长期巩固。
(三)深化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将整改中形成的良好作风和有效方法融入各项交通运输业务领域,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以整改成效推动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10001;邮政信箱:凤阳县政务新区交通运输局;邮编:233100;电子邮箱:2557877398@qq.com。
中共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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