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21日至8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凤阳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一)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局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亲自抓、下决心、花力气、动真格。
(二)端正态度,扎实推进整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情况,逐一明确责任、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建立任务交办机制,全面剖析缘由、深挖本源。
(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作为寻找差距、补足短板的契机,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建章立制,为大美凤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务实的整改举措坚决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会、“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意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三是调整《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2023年11月、12月均按照县委宣传部排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
(2)将学与用紧密结合,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一是研究制定《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调研,通过走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23年12月以来,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先后到府城、临淮关、总铺、殷涧、官塘等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队进行走访,调研督促指导司法所、中队业务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3)严格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一是2023年8月15日县司法局正式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成立中都、玄武街道司法所的请示》。二是2024年2月1日县编委批复同意设立中都、玄武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三是2024年4月22日局主要领导带领局班子成员前往玄武、中都街道为司法所进行选址。
(4)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在中都街道武英公园投入资金57.7万元打造宪法主题公园,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专区,11月份底完成并已向市民开放;在大庙镇东陵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便于常态化学习宣传。二是2023年12月27日,全市普法骨干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在我县(安徽科技学院)开班,开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县10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普法能力。三是将保障村(居)法律顾问有效开展工作列入2023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并于2024年5月上旬对全县乡镇(街道)进行了考核。四是为全县23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统一制作标牌。
3.关于党组全面领导力方面
(5)强化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一是2023年12月21日组织开展了1次政治轮训。二是谋划2024年政治轮训,拟邀请市司法局、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授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2024年1月20日召开局机关、司法所工作会议,部署司法所考核工作,并充分征求司法所意见,拟定《司法所重点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6)强化对司法所的考核工作。一是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一季度司法所考核及股室工作汇报会议,会上通报一季度考核结果,各业务股室对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对司法所考核情况进行发言;排名前两名司法所作交流发言,后两名司法所作表态发言。二是2024年5月6日,修改完善后的《司法所重点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正式印发。
(7)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党建指导员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在安徽小岗干部学院参加了凤阳县第五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培训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理论和业务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高。二是2024年1月25日、2月25日、3月17日、4月16日,党建指导员到三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建指导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主题教育,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二是知秋、凤明、濠梁三家律所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月8日、2月23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建指导员分别到会指导。
4.关于落实主责主业方面
(8)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高结案率。一是为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凤阳县司法局于2024年1月5日下发《凤阳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该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流程,并明确相关奖惩措施,为案件质量提升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为提高结案率,2023年底完成超期案件清查工作,责成相关援助人对清查出来的超期案件限期结案,不能结案的要上报情况说明。三是案件质量不断提升,2023年结案率已达到86.7%,超出上级80%的结案率要求。
(9)及时公开援务信息。一是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对每一批次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公开。2024年2月6日、4月7日通过县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分别对2024年一、二季度的法律援助案件待发补贴情况及时进行了公示。二是把援务公开材料作为发放案件补贴的必要凭证,做到未公示的不发放补贴。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主体责任。一是2023年7月12日、12月28日召开了两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做到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二是研究建立《凤阳县司法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正式下发。三是2024年“两节”期间,组织安排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司法所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
(11)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一是2023年8月11日下午,凤阳县司法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授课。会后,参观凤阳县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中心。二是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总结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局党组成员汇报各自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方面
(12)提升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质效。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监督。2024年已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次,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4次(因外出办案未能列席4月2日党组会,会后将会议相关情况向其反馈)。二是2024年“两节”期间,组织安排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司法所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一是2023年12月27日组织集中学习《凤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二是修订完善《凤阳县司法局内控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学习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8.关于廉政风险意识方面
(14)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一是增加1名出纳人员,使会计人员增加到2人。二是理清2023年工会会费收支。三是通过学习工会会费收支相关文件,平衡好工会会费的收支。四是2023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印发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方面
(15)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一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检视问题、改进工作。二是2023年12月28日召开局机关支部大会,局支部书记就2023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报告。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将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将履行党建职责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四是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局机关支部对2023年党建工作的总结,安排部署2024年党建工作。
(16)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费收缴工作。一是2024年1月22日,司法局党支部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检视抓好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做好打算。二是2024年1月22日召开支委会,集体学习了党费核算的要求和标准。
10.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方面
(17)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2月18日,局党组会集体学习中组部《党委<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凤阳县科员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制度》,切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是2023年12月18日,局党组研究修订完善《凤阳县司法局档案管理制度》,将人事提拔的文书档案作为重要档案保存。
(四)关于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方面
(18)强化司法所力量,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新招录人员下沉司法所,充实司法所力量,2023年考入的3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全部安排到司法所工作,2024年我局将继续招录4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岗位设定均为司法所,考入后也将全部安排到司法所工作。二是2023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印发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三、持续巩固拓展,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要紧盯不放,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任务。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已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继续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填补管理空白,强化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管理氛围,切实解决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密党的纪律。切实增强抓政治建设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对标法治政府考核清单,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0-6721701;邮政信箱: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司法局大楼二楼办公室211;邮编:233100;电子邮箱:fyxsfj01@126.com。
中共凤阳司法局党组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