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阳县府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2月25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府城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2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府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镇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府城镇巡察整改工作方向,妥善安排部署全镇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二)坚持以上率下,严格对账销号。对照个人反馈意见和党组织反馈意见,镇党委书记主动认领17个问题,牵头整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政班子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通过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将巡察整改问题分类分块完成,持续督导、限时办结,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各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三)深入分析研判,扎实开展督办。镇党委班子按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分工进行明确,党委班子认真分析问题根源,逐条进行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整改台账,集思广益提出整改措施共137条。镇党委书记不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持续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加压、再部署,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切实以巡察整改方案为依照,通过不间断的督察督办,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四)紧盯重点领域,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反馈问题中提到的民生领域、拆迁领域等重点难点问题,镇党委书记亲自督抓,全程督导跟踪,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建立完善制度规定,严肃问责方式方法,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镇党委责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对标检查,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逐条进行梳理,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度,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务实的整改举措坚决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流研讨。三是督促中心组成员开展自学,并定期检查成员自学成果。四是4月7日邀请安徽小岗干部学院郑兆迎老师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五是关于“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滞后”,根据县里印发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府城镇已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狠抓污染防治。一是迅速打击治理大王府洗砂场,确保“三清两断”,镇环保站、应急办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企业营业执照、土地性质和环评手续取证。经核实,该企业用地为物流仓储用地,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确定为“散乱污”企业,随即联合供电部门对企业进行断电;3月7日,设备全部拆除,原材料清运;4月28日,拆除了该场地铁皮棚,对砂石进行了清运;5月24日,对水泥地坪进行了铲除;5月26日,该场地完成了复垦,并种植了西瓜。二是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开展日常巡逻,防止死灰复燃,为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镇、村干部确保每天开展日常巡逻时,排查辖区“散乱污”企业情况,完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台账,并对新发现的3家违规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四是制定了《府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全年禁烧、信息报送、污染问题协调处理、其他加减分情况4个方面进行考核,切实调动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全镇环保体系运行质量。五是已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六是关于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于12月16日竣工,在县环保局规定的12月底前完成治理,并顺利通过镇县两级验收。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各村居均按要求对党务、村务、财务公示内容进行整改,均包含“两委”干部职责分工。二是镇组织部开展常态化基层党务督查,确保公开栏内容全面、更新及时。三是组织开展常态党建业务培训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系统性学习。
(二)关于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4.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镇党委于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会议通报了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及干部作风监督情况、领学《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分析研讨当前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确保了会议研究内容的专一性。三是按照要求按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确保每半年召开一次。
5.推进聚焦主责主业。一是立即对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作出调整,镇纪委书记不再兼任招投标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二是镇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明确镇纪委书记全面聚焦纪检监察的主责主业。三是纪委内部进行了分工细化调整,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6.充分发挥镇纪委“探头”作用。一是自巡察后,府城镇纪委办理自收自办案件3件,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镇纪委利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处理投诉件共计5件,皆为投诉当天予以处理及回复,并能在办理后及时答复投诉群众,满意度达100%。三是组织镇纪委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乡镇纪委及协作区办案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
7.全面提升资产资源管理规范性
(1)严格审核把关支付手续。一是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召开培训会强调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附件,要求“三资”业务人员和审批人员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办法、小微权力清单规定的程序执行,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搞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三是召开警示教育会,对“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好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规范管理资产资源。一是召开会议对“三资”业务人员明确核实清查资产的要求和步骤、方法、标准。二是组织业务人员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并进行全面登记。三是所有未按时收取的租金已全部追回,同时将追回的租金及时缴入“三资”。
(三)关于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组织力方面
8.持续强化镇党委的核心作用。一是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凤组通字〔2020〕7号),进一步强化党委的核心作用。二是“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党委会研究讨论,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题由党政办收集,报送主要领导审核。
9.加强引领经济发展动能。一是积极鼓励村级结合自身优势,自主谋划产业发展,经过村申报、镇审核的流程,确定建设2023年府城镇四湾村设施大棚种植项目,增强了村干部及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二是将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确权至集体经济较薄弱的三个村,利用项目收益带动村级发展。三是后期将重点向剩余集体经济薄弱村大力推广,进一步带动各村整体经济实力跃升。
10.健全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府城镇公开征集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发布招聘公告,征集后备干部400余人,其中含中共党员78人,本科学历142人。二是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拟新进“两委”班子成员名单,共提交联审名单46人,现已反馈12人通过资格联审,镇组织部对大王府村拟任村书记进行谈话考察,考察合格后现已任职。
1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镇党委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剖析,主动认领问题,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推动工作的目的。三是各支部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镇党委安排镇组织部工作人员全程督导,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1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集中整改期间,镇党委共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3次,组织旁听庭审1次,同时,常态化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镇村范围内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观看《永远吹冲锋号》《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严格以案为镜鉴,敲响警钟。二是定期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加大对于犯罪党员干部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组织村(社区)通报典型犯罪案例,让广大党员受警醒、明底线。三是针对征地拆迁工作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四是镇纪委书记对全镇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廉政党课的授课,进一步提升村级纪检委员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
13.加大党费收缴力度。一是对各村居党建专干党费收缴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二是安排各村居、非公企业开展活动为党员解释党费交纳相关事宜,及拒缴党费处理办法。三是镇组织委员约谈存在党费收缴不及时情况的党支部书记,提高支部书记对党费收缴重要性的认识。四是镇组织部拟定自行脱党程序,明确处理方法。
14.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一是要求各村、社区组织学习干部职务回避制度,明确回避制度相关内容。二是各村社区开展自摸自排,递交执行干部回避制度自查报告,确保不出现“三代内近亲属”同村(居)任职情况。
15.强化任前审核把关。一是镇组织部内部召开学习会议,认真学习《凤阳县科员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制度》,谨记以后所有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考察情况必须作出总结性意见。二是动议酝酿两位团委副书记人选时,充分对接镇纪委,形成干部提拔时廉洁自律情况的总结性意见。
16.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一是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凤组通字〔2020〕7号),进一步强化党委的核心作用。二是印发《进一步规范府城镇集体土地上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的通知》(府政〔2023〕26号),明确了户主信息、安置人口、安置面积、补偿金额等重要数据收集审核责任,对工作组组长和成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具体收集审核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出现信息登记缺失和征迁协议审核不严格问题。三是与银行签订代发协议,明确提出对于六十日之内没有代发的资金原渠道退回,并加大对大额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大额资金发放程序,尤其做到对征迁领域资金发放程序的闭环管理。四是召开培训会强调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附件,要求“三资”业务人员和审批人员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办法、小微权力清单规定的程序执行,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搞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五是镇纪委组织镇村干部前往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廉政教育,全面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六是镇党委切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同时镇党委书记不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持续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加压、再部署。
三、持续巩固拓展,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府城镇党委将在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巩固扩大巡察整改的成效。
(一)加强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党委“头雁”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学习对标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领域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纳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的作用,不断增强镇村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压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扭住“牛鼻子”,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既要“挂帅”,更要“出征”,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主动担责、传导压力,牢牢扛起抓落实的政治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党委各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三)强化成果运用,统筹推进工作。坚持巡察整改要标本兼治,既要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要素的自查,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效果的最优化,防止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坚持执行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把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2559642;邮政信箱: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朝阳路76号(邮编:233100);电子邮箱:fyfcdb@163.com。
中共凤阳县府城镇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