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铺镇纪委:管理村级公章有“章法”,监督基层权利规范化
“发展党员,政治审查需要盖村级党组织章;申请低保,危房改造,申请奖补、租赁合同等需要盖村委会公章;合作社发展项目需要盖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近日,总铺镇纪委工作人员对寺山村公章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一一核对公章使用簿的登记信息。
在农村和社区,小小一枚公章,既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公章使用的规范化程度如何,直接关乎民生百姓的利益。
为管好用好村、社区公章,防范廉政风险,总铺镇建立健全了公章管理制度。每一次用章由经办人发起,均要出具公章加盖签批单,根据不同情况,由村党支部书记、包村领导、镇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形成“一填表、二签批、三审核、四登记、五盖章、六归档”的“123456”监管流程,改变了一些村级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的状况。
公章使用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要对公章使用时间、事由、经办人等信息做好台账登记。同时,对涉及到村集体利益等重大事项,必须进行民主表决通过方可盖章。确保用章经批准、盖章需登记、查询有记录。
下一步,总铺镇纪委将进一步规范公章使用管理,加强公章使用监督,督促责任部门做好村级公章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村、社区的责任意识,有效防止村、社区随意私盖公章的行为,促使村务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