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线
今年以来,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单位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把脉会诊,将监督“探头”越擦越亮。
针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对象、主要内容、适用情形、处理方式等把握不准确、不严格的问题,该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
督促县检察院党组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
8月份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采取提醒谈话2人次。坚持突出问题重点谈,日常问题随时谈,把谈话工作融入日常,让广大干警时时处处感受到组织的监管和纪律的约束,让“红脸出汗”成为习惯,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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