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静主持召开2023年第3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7月5日下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长静主持召开2023年第3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徽小岗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吉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海泉批示文件精神的通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听取了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十五届县委第二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评估报告,讨论并原则同意《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更加强化震慑作用、更加突出标本兼治”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查找、揭露腐败问题,推动线索处置,不断增强巡察震慑力。
会议对第五轮镇村交叉巡察成果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对于此次巡察发现出来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主管部门,并将巡察情况通报至分管县领导。会议要求,县委各巡察组根据领导小组会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县委巡察办汇总形成综合情况报告,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
会议强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要加强日常监督,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做深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评估等次较差的党组织按照《滁州市巡视巡察整改提醒、约谈、问责暂行办法》约谈提醒,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政治监督的权威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