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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制定组务会工作规则,强化派驻监督力度

浏览次数:3777 信息来源: 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11-30 字体大小:

为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研究制定组务会工作规则,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工作开展。

参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工作规则》以及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规定,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凤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工作规则》。组务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不少于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议题由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确定。

组务会的议事范围涵盖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研究讨论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讨论或决定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研究决定本组向县纪委监委的重要请示、报告等;研究决定本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等九大项内容。通过参加组务会,共同对组内重点工作、难点工作进行研讨和决定,既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又提高了线索处置的科学性。

下一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严格执行组务会制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严明制度强化派驻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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