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八不准”铸深国企“廉”烙印

浏览次数:2104 信息来源: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9-02 字体大小:

“一不准利用企业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或擅自传播信息;二不准索取、收受或以借用为名侵占企业服务对象财务……。”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要求,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意识,铸刻县属国有企业“廉”字烙印,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出台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平台公司廉洁从业“八不准”规范。目前,该制度已在公司大厅上墙并同步设置廉政举报箱。

此前,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平台公司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隐患全面摸底排查、与平台公司负责人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该组初步拟定县平台公司廉洁从业的“八不准”规范。为有效发挥制度优势,全面提升县平台公司服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和能力,该组积极征求四家平台公司意见,对该规范做了进一步优化完善。

此外,平台公司利用企业支部会、企业职工大会等形式对“八不准”规范进行学习研讨,确保该制度既能上得了墙还能入得了心。

对此,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该制度如同一场及时雨,浅显易懂、警醒深刻,为企业廉洁从业提供了遵循,同时如利刃高悬,警钟长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