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党员干部思想上的“警钟”
“下面,我宣读刘某某同志处分决定……”近日,大庙镇纪委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支部大会,公开宣读对刘某某违规违纪事实的处分决定。
“我对这次所犯的错误很是后悔、愧疚和自责,我抹黑了党的形象,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对于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我认为还是对党纪党规缺乏敬畏、学习不深,思想上的‘警钟’没有敲响。今后我会加强理论学习及纪律约束,提高自我要求,做到思想上重视,不辜负党的期待,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处分决定宣读完毕后,刘某某当场作了表态发言。
“党纪处分是对广大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惩治,但处分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警示手段,教育才是党纪处分的根本目的。”大庙镇纪委书记表示。
下一步,大庙镇纪委将会继续聚焦处分决定的宣布,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真正做到敲响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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