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9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巡察组副组长罗静静传达了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巡察组组长孟宪同作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县委编办主任张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成员、县委编办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孟宪同指出,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紧紧围绕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一目标,形成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让公权力在严密监督下运行,让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确保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巡察组将按照“三个聚焦”总体要求并结合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和职责开展监督检查。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二是明确监督任务,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政治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张明表示,县委编办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二是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四是抓好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工作时间在1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有值班电话:18255023957,电子邮箱:fyxwxcz01@126.com,邮政信箱:凤阳县政务中心县委巡察办(生态202室) 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33100)。同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大楼东门、开元大酒店东门停车场处设置意见箱,在凤阳县府城镇开元大酒店一区6362房间设置信访接待室。县委巡察组受理来信、来访、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件,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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