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镇纪委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府城镇纪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强化监督化解民生难题的实例,也是府城镇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村务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村级保障资金监督管理、确保群众满意。
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从源头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府城镇以构建组织强、村务清、干部廉、民风正的“清廉乡村”为目标,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小型工程建设、小额资金管理“三小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强力实施组织固本工程、村务阳光工程、社区幸福工程、干部清廉工程、村风清朗工程“五大工程”,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村级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属于我们‘三小工作’之一,是当前农村基层的热点问题,也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影响着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府城镇纪委书记潘全齐如是说。
结合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开展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府城镇纪委指导下,府城镇进一步加强村级保障资金监督管理,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群众对村级资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对使用效果、群众知晓率、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同时,加大内部审计力度,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每年度村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规范村级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府城镇纪委联动村级纪检监察机构,全程跟踪监督,杜绝违规使用村级保障资金的情况发生。
下一步,府城镇纪委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深入分析基层现状,全面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清廉乡村“三小工作”规范化为抓手,精准施策、统筹推进,不断优化乡村政治生态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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