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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驾驶员石永春等七人虚报冒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79100 信息来源: 凤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凤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07 字体大小:

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石永春、陆建、谭辉、刘怀飞、唐中利、刘兆信、查国尹等七人在任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驾驶员期间,利用更换公务车辆轮胎的便利,采取虚增轮胎价格和数量等方式,虚报冒领资金2950元至9290元不等,合计虚报冒领资金34417元。2021年4月,陆建、谭辉等七人被责令书面检查,涉案款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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