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检察院开展节前廉政教育 筑牢廉洁防线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有效杜绝“节日病”问题发生,确保廉洁过节。1月29日下午,凤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2021年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廉洁从检制度,教育大家要在节日期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遇有涉廉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驻院纪检监察组或分管领导报告。强调节日期间,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当事人等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不准酒后驾驶,严禁赌博和从事各种迷信活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处。还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公车管理、卷宗管理、材料保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超要求大家,尤其在节日期间绷紧廉政这根弦,既要管好自己,又要严格要求教育、约束家属和所属部门同志,处处讲廉洁,做到自身防微杜渐、奉公守法,始终保持廉洁从检的意识,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过一个祥和而清廉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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