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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关于一起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83157 信息来源: 滁州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 凤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16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问责工作部署,以严厉问责助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凤阳县新亚保温容器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2016年11月以来,新亚保温容器有限公司在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企业煤气发生炉烟气间歇性排放,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凤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六中队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报请县政府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中队长王传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凤阳县经开区未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经开区主任葛治武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恪尽职守。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突出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不回避、不遮丑、不手软、真正把问题整改好,把群众关切回应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对明令交办的整改任务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严、责任缺失、失职渎职的,要从严从快追究责任,以问责促整改,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促过硬,全面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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