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三个发力”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凤阳县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动警示教育往心里走、深里走、实里走,有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以案示警,在教育警醒上发力。一是组织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会议,各党支部分别学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忏悔反思材料、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参阅材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维护和治国理政重要论述以及党纪党规检纪检规等内容,并开展讨论发言。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各党支部分别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忏悔反思材料选编》,撰写违法违纪案例学习心得体会,组织新进检察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并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检察内网等平台,在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廉政提醒率达100%,警示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反面案例的严重危害及深刻教训,主动接受监督,克己慎行,真正在思想深处受到警醒、亮起红灯。三是强化纪律建设,检察长与新入职检察人员、业务部门检察人员多次开展谈心谈话,增强政治素养、完善工作技能、提高业务水平,要求严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四是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新进书记员廉政促谈会,学习相关纪律规定,组织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引导干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以案为戒,在检视反思上发力。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廉政风险月排查报告制度,对自身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进行自我排查、梳理,提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构建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防控体系,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运行。二是加强检务督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涉案款物、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节假日值班、会风会纪、内务内勤等工作进行督察。三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等系列文件,强化组织落实,建立“三个规定”月报告常态化机制,全体检察人员每月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记录表》,对可能影响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做到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四是开展利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召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各业务部门进行自查自纠,计装部门和案管部门审核把关,对2017年以来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等案件深入梳理排查。
以案促改,在整改落实上发力。一是将“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专题学习教育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围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调研排查发现的问题,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突出标本兼治,进一步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将警示教育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坚持把警示教育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加强“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整治,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坚持把警示教育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明创建等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市院对我院巡察整改回头看、督导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分析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坚持把警示教育与检察业务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担职责使命,从贯彻并行推进“四大检察”的要求方面,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风险,提出和加强改进措施,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