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府城镇党委反馈巡察申台村等十三个村工作情况

3月27日下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府城镇反馈延伸巡察申台村等十三个村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王淑清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吉昌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镇党委书记史学军及被巡察村代表分别作出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2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府城镇申台村等十三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
王淑清指出,府城镇申台村等十三个村不同程度上存在低保评议、中小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村级重大决策方面没有认真履行“四议三公开”程序,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和干部作风情况有待加强,并提出四点整改意见。
刘吉昌就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责任感、自觉性和针对性,确保整改重点不偏不散,整改推进有力有序。二是严明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强化督改、综合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各村要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对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效果。
史学军表示,府城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县委巡察组对我镇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镇党委将派出督察组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促进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有序、推进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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