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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无为:把开展警示教育与通报曝光相结合

浏览次数:7677 作者: 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26 字体大小:

“昆山镇汪田村村委会原主任汪某对危房改造申请审核把关不严,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期安徽省无为县纪委监委通报典型违纪案例后,各镇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

无为县纪委监委将通报曝光与开展警示教育相结合,既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挥“活教材”作用,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原则,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该县出台《关于做好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从抓早抓小、处分执行、通报曝光、案例分析、组织关怀五个环节入手,全面提升预防、落实、警示、整改、回访效果,推动形成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良好效果。

“犯错受到处分后,村民中有一些议论,心理负担是肯定有的。通过回访开导,我感觉组织没有放弃我,终于卸下了心里的包袱。”开城镇幸福村因工作失职受到处分的党员童某在接受镇纪委回访时说道。回访中,工作人员认真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询问存在的困难、对组织的诉求等,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处分,积极转变心态。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严教严管的同时,也注重关心关怀,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监督,探索建立回访教育制度,帮助受访者放下思想包袱再出发、再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全面从严治党是有温度的,查处干部不是最终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最终目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分5批次通报典型案件11起16人,开展暖心回访216人次。(安徽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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