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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在枣巷镇召开巡察村级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浏览次数:3966 信息来源: 凤阳县委第四巡察组 作者: 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1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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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10月16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在枣巷镇召开巡察村级党组织工作动员会,组长曹国浩作动员讲话,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代表作表态发言,枣巷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郑树锐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枣巷镇村级联系领导及被巡察的4个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

曹国浩通报了开展巡察村级党组织的重要意义、巡察重点和巡察工作安排,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三要端正态度,密切配合,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郑树锐表示,本次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镇枣巷社区等4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对枣巷镇四个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履职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也是对被巡察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枣巷镇党委、政府一定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县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枣巷镇工作14天。巡察期间(10月16日—10月31日)分别设有举报电话:18725503167;邮政信箱:凤阳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233100);电子邮箱:fyxwxcz04@126.com。同时,在被巡察村村部及板桥镇鑫港商务宾馆后楼处(板桥镇政府西侧100米)设置举报箱,在板桥镇鑫港商务宾馆后楼设信访接待处,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枣巷镇枣巷社区等四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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