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凤阳县卫健委:优化绩效考核办法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浏览次数:2274 作者: 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23 字体大小: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党风廉政意识,近日,凤阳县卫健委多方征求意见,制定乡镇卫生院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据悉,本次制订的考核办法考核总分100分,主要包括业绩考核、综合评价、奖励加分、过失减分、“一票否定事项”考核等五项内容。其中业绩考核满分95分,党风廉政考核以6%比例计入其中;综合评价满分5分,由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会同卫健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因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问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属过失扣分,每发生一起扣3分,从考核总成绩中予以扣减;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定”,卫生院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相挂钩,直接作用于绩效工资的兑现与发放,奖优惩劣。

通过建立与完善乡镇卫生院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分工,优化了工作制度,明确了考核责任,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风清气正的工作新局面,较好地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有效地提升了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驻宣传部纪检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