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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浏览次数:6651 作者: 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06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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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工作优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8月3日上午,凤阳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徐广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肖继根宣布了新调整的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成学斌通报了今年以来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注重形势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二是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力争先试先行;四是强化督查问责,狠抓制度落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分别就履行职责和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交流发言。

县委书记徐广友就发挥好职能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共同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强调几点意见。一是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反腐败协调会议精神,着力构建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协助县委紧紧把住报告关、审核关,实现由“结果领导”向“全过程领导”的转变,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二是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文件规定,着力保障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顺畅。指出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整合办案资源,强化外部协作,做好信息共享,重视探索研究等多种手段、多种途径把协调配合工作做好、做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一盘棋”的运行机制。三是坚决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履职尽责;要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坚决惩治腐败,特别强调了“不作为”是最大的腐败;指出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惩治与监督、教育并重,重视教育预防,发挥治本功能;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协调督办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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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肖继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成学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府城镇党委书记徐琪,副县长李文书,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晋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超,县公安局局长李金山,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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