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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法院多项措施促进司法作风建设

浏览次数:1961 作者: 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03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凤阳法院多项措施促进司法作风建设。

注重自律自查。该院要求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规范干警庭审活动。该院要求参加庭审的人员要准时参加庭审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庭审过程中,应坐姿端正,杜绝各种不雅动作,不得做与庭审活动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在审判席上吸烟、随意离开审判席位等行为,维护好庭审秩序;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

加强日常管理。该院干警在正常工作日实行日常考勤管理。严格规范请假制度,部门负责人请假要经院主管领导审核,部门其他干警请假要经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审核。该院政治处每月将人员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并作为年终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此外,该院院领导通过采取定期督察、实地查看、电子监控等措施,督促全院干警不断转变司法作风。驻院纪检监察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方式,督促各部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并在每月院务会上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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