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纪委网站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
一、宿州市埇桥区芦岭派出所副所长邓亚东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7年8月13日中午,邓亚东在某酒店举办其子满月酒,除亲属以外,邓亚东违规收受芦岭派出所辅警和其他管理服务对象等31人礼金共计8100元。邓亚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二、太湖县百里镇中心学校校长王和丛、副校长王松乔等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经王和丛、王松乔等5人商议决定,通过虚报租车费方式从完成助学贷款任务奖励专款中每人违规发放补助944元,共计4720元。2017年4月,王和丛、王松乔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3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追缴返还该校财务账户。
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丰监管所所长祝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祝淦在任安丰监管所所长期间,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以差旅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给职工津补贴78880元,另祝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祝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淮北市杜集区袁庄实验学校副校长刘长远操办孙女满月酒期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29日中午,刘长远在袁庄煤矿某酒店为其孙女举办满月酒,违规收受下属12人所送礼金2400元。刘长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黟县洪星乡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程懋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初,程懋华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折合3150元,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费用由他人支付共计18452元。程懋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由副科降为科员)处分,免去其武装部长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
六、宿州市埇桥区芦岭派出所副所长邓亚东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7年8月13日中午,邓亚东在某酒店举办其子满月酒,除亲属以外,邓亚东违规收受芦岭派出所辅警和其他管理服务对象等31人礼金共计8100元。邓亚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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